《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解讀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部署, 12月14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出臺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
“十二條措施”在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回應民營企業家提出的訴求;二是落實、細化省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賦予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任務;三是要求措施有導向性、針對性、操作性。
“十二條措施”分為三方面內容,第一至四條屬于為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提供便利化服務的內容,著力解決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條件高、審批流程長等問題。主要包括優化企業開辦流程,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確保3個工作日完成營業執照辦理、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等事項;落實國務院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持續精簡涉企證照;簡化許可審批程序,對省級實施的17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委托市級審批;提升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產品和重大項目審評審批效能,對我省藥品生產企業研制的同品種全國前3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給予200萬元獎補等。
第五至八條屬于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的內容,著力解決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問題。主要包括推進小微企業治理結構和產業結構“雙升”戰略實施,大規模開展培訓;舉辦商標品牌戰略主題宣傳活動,組織民營企業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提升培訓,開展“泰山品質”高端特色認證,推動企業質量品牌發展;指導企業制定行業領先標準,為民營企業實施環保地方標準預留過渡期;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按規定給予資金支持等。
第九至十二條屬于減輕民營企業負擔、整治市場秩序的內容,著力解決民營企業權益保障問題。通過查處損害企業權益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整治違規涉企收費、完成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流程整合、建立假冒產品來源地信息查詢系統、開展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開展專利執法“雷霆”專項行動等工作,著力保障民營企業發展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讓民營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