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熱原作用于體溫調節中樞或體溫調節中樞本身功能紊亂使體溫超出正常范圍的現象。發熱是人體對致病因子的一種全身性反應。一般認為口腔溫度在37.3℃以上,或直腸內溫度超過37.6℃以上一晝夜間波動在1℃以上時,可判為發熱。引起發熱的病因很多,可區分為感染性與非感染性發熱兩大類。感染性發熱占絕大多數,包括各種急、慢性傳染病和全身或局灶性感染。能引起發熱的物質稱為致熱源,分為內源性(機體內物質)和外源性(細菌、病毒等)兩種。非感染性發熱包括:無菌性壞死物質的吸收;抗原—抗體復合物反應;內分泌與代謝障礙;體溫調節中樞功能失調如中暑;植物性神經功能紊亂。按發熱的高低可分為:低熱(37.4~38℃)、中等度熱(38~39℃)、高熱(39~41℃)、超高熱(41℃以上)。根據體溫變化曲線的特征,熱型可分為以下6種(見下表)。體溫曲線的形式與人體反應性有關,并受治療的影響。因此,未經治療時才可能發現典型熱型。高熱常伴有寒戰、皰疹、結膜充血、皮疹、淋巴結腫大,肝、脾腫大,關節疼痛等。實驗室中血象、血沉、血(骨髓)培養有助于診斷。高熱時,大量排汗應及時補充水鹽,補充蛋白質,糖等高營養物質,并積極去除原發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