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5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2001年9月農業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以來,人民的生活健康及飲食安全衛生得到保障,保證消費者吃上放心的、衛生的無公害食品。2002年3月,農業部發布農牧發[2002]1號文件:《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此通知對21類藥品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上這些法規及其它相關文件是指導我們生產安全放心的無公害豬肉所必須遵循的依據。雖然無公害豬肉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可是在鮮肉銷售市場中所占比例很小。要想全面提高消費者的消費水平,使豬肉成為居民肉食品消費的首選,不僅要培養絕大部分消費者的消費意識,同時也應加強我國養豬業的管理,擴大無公害生豬的飼養規模。然而,要想得到合格的無公害豬肉,必須從源頭??生豬的飼養管理入手,提高飼養技術,科學飼養管理,合理使用飼料及添加劑,快捷有效的獸醫防疫衛生工作,避免造成藥物在豬體內殘留,達到現代化養豬來生產無公害豬肉的目的。
1、引種
為提高豬群總體質量和保持較高的生產水平,達到優質、高產、高效的目的,豬場和養豬戶都經常要向質量較好的種豬場引進種豬。引種也是豬場管理的第一環節和基礎環節,品種的引進應遵循以下8項原則:⑴正確選擇引入品種;⑵慎重選擇個體;⑶嚴格執行檢疫制度;⑷所有豬種必須有檢疫證書;⑸種豬場必須要有生產、經營許可證;⑹要區分引進品種是原種還是商品配套系;⑺要考慮品種原產地與引入地間的環境差異;⑻要考慮引進品種的生產性能。了解被引品種地區的疫病情況及整個畜禽類疫病發生情況,不得從疫區引進種豬及仔豬;需要引進種豬時應從有種豬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并按GB16567規定進行檢疫,引進的種豬隔離觀察15?30天,經獸醫檢查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只進行育肥的生產場,引進仔豬時,應首先從達到無公害標準的豬場引進。引入品種確定后,對引進的同一品種應相對集中飼養、慎重過渡、逐步推廣及進行開展品系繁育等工作。
了解和調查被引品種的選育標準和整個地區的疫病情況后,在種豬選擇個體方面要求:健康、無任何臨床病征和遺傳疾患(如臍疝、瞎乳頭等),營養狀況良好,發育正常,四肢要求結合合理、強健有力,體形外貌符合品種特征和本場自身要求。種豬引進需要運輸時,盡量減少引進個體的應激,引進后種豬先在隔離室飼養,隔離期結束后,對種豬體表消毒后可進入正常生產,實行“自繁自育、定期檢查、定期消毒”的飼養管理原則。
2、飼料使用
生產無公害豬所需飼料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NY5032-2001,嚴格按照標準的規定執行,保障飼料的安全性,把握飼料的品質就等于阻止了公害的源頭。不應給肥育豬使用高銅、高鋅日糧,禁止在飼料中添加β-興奮劑、鎮靜劑、激素類、砷制劑;在商品豬出欄前,按有關準則執行休藥期;不使用變質、霉敗、生蟲或被微生物污染的飼料,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須來源于無疫病地區,無霉爛變質,未受農藥或某些病原體感染;飼料原料、預混料、飼料添加劑、全價飼料必須定點供應,產品成分清楚;出欄前嚴格按休藥期規定換喂不加藥飼料;不應使用未經處理的泔水和其他畜禽副產品,使用自配料的應建立詳細的飼料生產記錄。
根據生豬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的營養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飼料,最大限度的發揮豬只的生產潛力,盡量減少因飼喂過飽、突然改變飼料、不規律的飼喂而造成的飼料浪費和營養過剩。采用合理的飼喂器,可以改善豬的采食習性而提高飼料的利用,最好采用鴨嘴式飲水器,以節水、防疫。
3、飼養與管理
只有對豬場進行清潔化的科學管理,實現管理機械化、自動化,才能保障產品批量化、規格化,充分發揮豬的生產潛力,提高勞動生產力和經濟效益。大致可分為:公、母豬群、仔豬群和育肥豬群。分別介紹如下:
3.1 種公豬
為確保種公豬的性欲、精子質量及配種效率,實現繁殖更多更好的仔豬,必須進行科學的飼養管理,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根據種公豬的生理特點及營養需求,配制科學的配合飼料,不能肥豬料或其他料來代替,更不能糟渣類飼料來飼喂。
⑵適當對小公豬進行配種訓練,鍛煉小公豬的經驗和信心,但是未滿1周歲的公豬交配次數在1周內不超過6次,1歲以上的每周可交配12次,且休息1天。
⑶設計合理的種豬舍,使得種公豬能進行適當活動;選擇適齡配種,過早配種會影響豬的正常發育和所產仔豬的身體狀況,小型及早熟品種一般在6-8月齡,體重50-60Kg以上為適配齡,而大型品種在8-10月齡,體重100Kg以上為適配齡。
⑷配種次數不宜過多,1-2周歲種公豬每周1-2次,2-5周歲每天可交配1-2次,但連續2-4天后休息一天,且最好早晚各一次。
⑸預備好后備種公豬,在炎熱季節時公豬需要多休息,為避免公豬的勞動強度過大,選擇健康的公豬做后備公豬。
⑹實行人工采精的公豬,每周采3次為宜。若采精過多,導致精子數目減少且影響精子的質量。
3.2 種母豬
3.2.1 后備母豬 從優良公母豬后代挑選后備母豬,作好后備母豬的培育措施;對后備母豬實行定期、科學的驅蟲和防疫工作;后備母豬年齡大8月齡,體重達110Kg(以體重為基準)時,可進行配種。
3.2.2 懷孕母豬確認母豬懷孕后,隔離個別飼養,在懷孕前期減料飼喂,確保豬舍干凈衛生和注意豬舍溫度;懷孕后期,逐漸增加飼喂量,保持豬欄床面干凈干燥,以免地滑導致流產;分娩前,增加飼料中的維生素A、D、E的供應量,適當提高日量中的含糖量,同時準備好仔豬的取暖工作。
3.2.3 哺乳母豬哺乳期間的母豬,提前1周作好產前產房消毒工作,注意觀察母豬“塌胯”;產仔時作好接生工作,如須助產,可肌注20-30IU催產素,同時注射強心針,必要時請獸醫;產后母豬要適量,如母豬過肥或過瘦,均會影響到母豬的斷奶后發情,同時要防治乳房炎。
3.3 仔豬
3.3.1哺乳仔豬 初生仔豬5天內要有專人看護,固定奶頭,防止壓死,冬天注意保溫防凍;注意礦物質(鐵、銅)、水的補充,在5-7日齡開始補料;抓住仔豬采食習性,作好早期斷奶工作。
3.3.2 斷奶仔豬盡快使斷奶仔豬對斷奶后的不適應,可采取強制供料和減少母乳供給相結合,迫使仔豬進食較多飼料,也可使仔豬進行飼料的過渡和飼喂方法的過渡;對斷奶仔豬的管理,要進行合理分群,并注意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和衛生防疫工作,做好仔豬腹瀉預防工作。
4、獸醫防疫
疫病的發生不僅會增加養豬生產成本,同時也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要想使豬只達到健康水平,提高育成及出欄率,減少醫療費用,只有實施科學的飼養管理和及時、適當的疫病防治程序。豬場的獸醫防疫程序按NY5031-2001執行,作好日常消毒、防疫工作和傳染病的防治及處理工作。
4.1 日常消毒 選擇對人和豬沒有毒性、沒有殘留毒性、對設備沒有破壞、不會在豬場內產生有害物的消毒劑,符合NY5030的規定;消毒方法結合實際情況,可采取噴霧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紫外線消毒、噴撒消毒及火焰消毒,制定并執行嚴格的消毒制度。
4.2 防疫工作防疫工作要做到四點:⑴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有選擇的進行疫病預防和接種工作;⑵及時、靈敏的疫病檢測,檢測疫病的種類至少包括: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癥、偽狂犬病、乙型腦炎、豬丹毒、布魯氏菌病、結核病、豬囊尾蚴病、旋毛蟲病和弓行蟲病。⑶一旦發生疫病或疑似情況,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進行疫病的控制和撲滅;⑷對每群生豬都應有相關的記錄資料,所有記錄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4.3 傳染病防治 做好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并有相應的防治措施、處理方案。
5、獸藥使用
生豬疾病以預防為主,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防止生豬發病死亡。必要時進行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所用的獸藥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范》、《獸藥質量標準》、《獸用生物制品質量標準》、《進口獸藥質量標準》和《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的相關規定。禁止使用麻醉藥、鎮靜藥、中樞興奮藥、化學保定藥及骨骼肌松弛藥,禁止使用未經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用基因方法生產的獸藥,禁止使用未經農業部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允許使用的抗菌藥和抗寄生蟲藥應嚴格遵守規定的用法與用量,休藥期遵守規定的時間,未規定休藥期的品種休藥期不應少于28天。工作人員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度記錄、全部用藥記錄及相關記錄。
保障居民健康,并使我國的豬肉及其制品在國際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生產合格的、安全無公害豬肉必須從豬場的科學管理入手,嚴格執行相關標準,擴大飼養規模,提高無公害豬養殖水平。特別是在中國加WTO的形勢下,我們應該努力探索新的經營模式與飼養管理模式,嚴格控制無公害豬肉的生產質量,提高無公害豬的生產效益,以提高我國居民的消費水平和我國肉及其制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1、引種
為提高豬群總體質量和保持較高的生產水平,達到優質、高產、高效的目的,豬場和養豬戶都經常要向質量較好的種豬場引進種豬。引種也是豬場管理的第一環節和基礎環節,品種的引進應遵循以下8項原則:⑴正確選擇引入品種;⑵慎重選擇個體;⑶嚴格執行檢疫制度;⑷所有豬種必須有檢疫證書;⑸種豬場必須要有生產、經營許可證;⑹要區分引進品種是原種還是商品配套系;⑺要考慮品種原產地與引入地間的環境差異;⑻要考慮引進品種的生產性能。了解被引品種地區的疫病情況及整個畜禽類疫病發生情況,不得從疫區引進種豬及仔豬;需要引進種豬時應從有種豬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并按GB16567規定進行檢疫,引進的種豬隔離觀察15?30天,經獸醫檢查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只進行育肥的生產場,引進仔豬時,應首先從達到無公害標準的豬場引進。引入品種確定后,對引進的同一品種應相對集中飼養、慎重過渡、逐步推廣及進行開展品系繁育等工作。
了解和調查被引品種的選育標準和整個地區的疫病情況后,在種豬選擇個體方面要求:健康、無任何臨床病征和遺傳疾患(如臍疝、瞎乳頭等),營養狀況良好,發育正常,四肢要求結合合理、強健有力,體形外貌符合品種特征和本場自身要求。種豬引進需要運輸時,盡量減少引進個體的應激,引進后種豬先在隔離室飼養,隔離期結束后,對種豬體表消毒后可進入正常生產,實行“自繁自育、定期檢查、定期消毒”的飼養管理原則。
2、飼料使用
生產無公害豬所需飼料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NY5032-2001,嚴格按照標準的規定執行,保障飼料的安全性,把握飼料的品質就等于阻止了公害的源頭。不應給肥育豬使用高銅、高鋅日糧,禁止在飼料中添加β-興奮劑、鎮靜劑、激素類、砷制劑;在商品豬出欄前,按有關準則執行休藥期;不使用變質、霉敗、生蟲或被微生物污染的飼料,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須來源于無疫病地區,無霉爛變質,未受農藥或某些病原體感染;飼料原料、預混料、飼料添加劑、全價飼料必須定點供應,產品成分清楚;出欄前嚴格按休藥期規定換喂不加藥飼料;不應使用未經處理的泔水和其他畜禽副產品,使用自配料的應建立詳細的飼料生產記錄。
根據生豬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的營養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飼料,最大限度的發揮豬只的生產潛力,盡量減少因飼喂過飽、突然改變飼料、不規律的飼喂而造成的飼料浪費和營養過剩。采用合理的飼喂器,可以改善豬的采食習性而提高飼料的利用,最好采用鴨嘴式飲水器,以節水、防疫。
3、飼養與管理
只有對豬場進行清潔化的科學管理,實現管理機械化、自動化,才能保障產品批量化、規格化,充分發揮豬的生產潛力,提高勞動生產力和經濟效益。大致可分為:公、母豬群、仔豬群和育肥豬群。分別介紹如下:
3.1 種公豬
為確保種公豬的性欲、精子質量及配種效率,實現繁殖更多更好的仔豬,必須進行科學的飼養管理,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根據種公豬的生理特點及營養需求,配制科學的配合飼料,不能肥豬料或其他料來代替,更不能糟渣類飼料來飼喂。
⑵適當對小公豬進行配種訓練,鍛煉小公豬的經驗和信心,但是未滿1周歲的公豬交配次數在1周內不超過6次,1歲以上的每周可交配12次,且休息1天。
⑶設計合理的種豬舍,使得種公豬能進行適當活動;選擇適齡配種,過早配種會影響豬的正常發育和所產仔豬的身體狀況,小型及早熟品種一般在6-8月齡,體重50-60Kg以上為適配齡,而大型品種在8-10月齡,體重100Kg以上為適配齡。
⑷配種次數不宜過多,1-2周歲種公豬每周1-2次,2-5周歲每天可交配1-2次,但連續2-4天后休息一天,且最好早晚各一次。
⑸預備好后備種公豬,在炎熱季節時公豬需要多休息,為避免公豬的勞動強度過大,選擇健康的公豬做后備公豬。
⑹實行人工采精的公豬,每周采3次為宜。若采精過多,導致精子數目減少且影響精子的質量。
3.2 種母豬
3.2.1 后備母豬 從優良公母豬后代挑選后備母豬,作好后備母豬的培育措施;對后備母豬實行定期、科學的驅蟲和防疫工作;后備母豬年齡大8月齡,體重達110Kg(以體重為基準)時,可進行配種。
3.2.2 懷孕母豬確認母豬懷孕后,隔離個別飼養,在懷孕前期減料飼喂,確保豬舍干凈衛生和注意豬舍溫度;懷孕后期,逐漸增加飼喂量,保持豬欄床面干凈干燥,以免地滑導致流產;分娩前,增加飼料中的維生素A、D、E的供應量,適當提高日量中的含糖量,同時準備好仔豬的取暖工作。
3.2.3 哺乳母豬哺乳期間的母豬,提前1周作好產前產房消毒工作,注意觀察母豬“塌胯”;產仔時作好接生工作,如須助產,可肌注20-30IU催產素,同時注射強心針,必要時請獸醫;產后母豬要適量,如母豬過肥或過瘦,均會影響到母豬的斷奶后發情,同時要防治乳房炎。
3.3 仔豬
3.3.1哺乳仔豬 初生仔豬5天內要有專人看護,固定奶頭,防止壓死,冬天注意保溫防凍;注意礦物質(鐵、銅)、水的補充,在5-7日齡開始補料;抓住仔豬采食習性,作好早期斷奶工作。
3.3.2 斷奶仔豬盡快使斷奶仔豬對斷奶后的不適應,可采取強制供料和減少母乳供給相結合,迫使仔豬進食較多飼料,也可使仔豬進行飼料的過渡和飼喂方法的過渡;對斷奶仔豬的管理,要進行合理分群,并注意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和衛生防疫工作,做好仔豬腹瀉預防工作。
4、獸醫防疫
疫病的發生不僅會增加養豬生產成本,同時也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要想使豬只達到健康水平,提高育成及出欄率,減少醫療費用,只有實施科學的飼養管理和及時、適當的疫病防治程序。豬場的獸醫防疫程序按NY5031-2001執行,作好日常消毒、防疫工作和傳染病的防治及處理工作。
4.1 日常消毒 選擇對人和豬沒有毒性、沒有殘留毒性、對設備沒有破壞、不會在豬場內產生有害物的消毒劑,符合NY5030的規定;消毒方法結合實際情況,可采取噴霧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紫外線消毒、噴撒消毒及火焰消毒,制定并執行嚴格的消毒制度。
4.2 防疫工作防疫工作要做到四點:⑴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有選擇的進行疫病預防和接種工作;⑵及時、靈敏的疫病檢測,檢測疫病的種類至少包括: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癥、偽狂犬病、乙型腦炎、豬丹毒、布魯氏菌病、結核病、豬囊尾蚴病、旋毛蟲病和弓行蟲病。⑶一旦發生疫病或疑似情況,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進行疫病的控制和撲滅;⑷對每群生豬都應有相關的記錄資料,所有記錄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4.3 傳染病防治 做好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并有相應的防治措施、處理方案。
5、獸藥使用
生豬疾病以預防為主,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防止生豬發病死亡。必要時進行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所用的獸藥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范》、《獸藥質量標準》、《獸用生物制品質量標準》、《進口獸藥質量標準》和《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的相關規定。禁止使用麻醉藥、鎮靜藥、中樞興奮藥、化學保定藥及骨骼肌松弛藥,禁止使用未經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用基因方法生產的獸藥,禁止使用未經農業部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允許使用的抗菌藥和抗寄生蟲藥應嚴格遵守規定的用法與用量,休藥期遵守規定的時間,未規定休藥期的品種休藥期不應少于28天。工作人員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度記錄、全部用藥記錄及相關記錄。
保障居民健康,并使我國的豬肉及其制品在國際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生產合格的、安全無公害豬肉必須從豬場的科學管理入手,嚴格執行相關標準,擴大飼養規模,提高無公害豬養殖水平。特別是在中國加WTO的形勢下,我們應該努力探索新的經營模式與飼養管理模式,嚴格控制無公害豬肉的生產質量,提高無公害豬的生產效益,以提高我國居民的消費水平和我國肉及其制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