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樣位置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 中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的相關要求進行。用真空瓶采集惡臭氣體樣品時,采樣位置應選擇在排氣壓力為正壓或常壓的點位處。
1.2 采樣點
按照 GB/T 16157 中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的相關要求進行。
1.3 采樣頻次
a)連續有組織排放源按生產周期確定采樣頻次,樣品采集次數不小于 3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生產周期在8h以內的,采樣間隔不小于 2h;生產周期大于 8h的,采樣間隔不小于4h。
b)間歇有組織排放源應在惡臭污染濃度最高時段采樣,樣品采集次數不小于3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2.
2.1 點位布設
按照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 55) 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在進行無組織排放源惡臭監測采樣時,應對風向和風速進行監測。應在下風向周界布設監測點位。一般情況下,點位設立在周界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軸線及風向變化標準偏差±So范圍 內或在有臭氣方位的邊界線上,如圖1所示。±S°的計算測量方法參考 HJ/T 55,每分鐘測量一 次風向角度,連續測定 10 次,取其平均值并計算標準偏差范圍值。
被測周界無條件設置監測點位時,可在周界內設置監測點位,原則上距離周界不超過 10米。當排放源緊靠圍墻(單位周界),且風速小于 1.0m/s 時,在該處圍墻外增設監測點。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無組織排放源的單位相毗鄰時,應選擇被測無組織排放源處于上風向時進行臭氣濃度監測,其布點方法同前。雨、雪天氣下,因污染物會被吸收,影響監測數據的代表性,不宜進行惡臭無組織排放監測。
2.2 采樣點數量
一般設置 3 個點位,根據風向變化情況可適當增加或減少監測點位。
2.3 采樣頻次
a)連續無組織排放源每 2h 采集一次,共采集 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b)間歇無組織排放源應在惡臭污染濃度最高時段采樣,樣品采集次數不少于3 次,取其 最大測定值。
3.
3.1 惡臭敏感點的監測采用現場踏勘、調查(污染發生的時段、地點等)的方式,確定采樣點。
對于水域惡臭監測,若被污染水域靠近岸邊,選擇該側岸邊為下風向時進行監測,以岸邊為周界。
3.2 采樣頻次
對于環境空氣敏感點的監測,根據現場踏勘、調查確定的時段采樣,樣品采集次數不少 于 3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